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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1 22:14 微博认证: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

【#被告称孩子捅蜂巢律师反问您也捅#】#兄妹遭胡蜂蜇亡案被告三个不# 9月21日,云南楚雄牟定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7岁哥哥2岁妹妹遭胡蜂蜇伤致死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封面新闻 记者从家属代理律师臧梵清处了解,庭审从上午8时30分持续至下午6时,时长近10小时。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当庭全面翻供,否认两名幼童系被自己饲养的胡蜂蜇伤,做无罪辩护。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量刑3至5年。死者家属陆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该量刑建议,代理律师将在三日内提交补充意见。

陆先生介绍,李某某在侦查阶段曾供述孩子是被自己饲养的胡蜂蜇伤,但本次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全部推翻原有供述,提出无法确定是自家养殖胡蜂伤人,也有可能是野外野蜂造成。陆先生称,被告人对检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均不予认可,主张自身完全无罪。

辩方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墨胸胡蜂属于防御性蜂种,不会主动攻击,只有人主动惊扰蜂巢才会蜇人,认为两名幼童是自行捅蜂巢才遭到蜇咬;二是被告人已经在养殖区设置警示牌,也口头提醒周边村民注意安全;三是国内没有法规强制要求胡蜂养殖必须封闭式养殖,被告人不存在违规行为。

针对辩方观点,家属代理律师臧梵清当庭进行反驳。针对“孩子捅蜂巢才被蜇”的说法,臧梵清提出,被告人本人养蜂期间也曾被胡蜂蜇伤上百次,反问:“难道您自己是拿棍子去捅自己养的蜂巢,才被蜇了上百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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