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跳楼公司称看到遗言就打120# #绿化工跳楼物业公司否认打压霸凌#】2026年7月25日,59岁的绿化工人老李在物业公司的工作群内留下几句指向明确管理人员的遗言后,从办公楼坠落身亡。李先生称,父亲曾在4月份给公司的一位经理提了关于节水的建议,“后来他的直属主管知道后就指责、质问他,还一直找他麻烦。”
9月21日下午,该起民事案件一审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开庭,21日晚,李先生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物业公司的法务到场应诉,法院将择期宣判。涉事物业公司认为,公司的管理行为与老李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老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死亡系其自主选择翻越1.32米高的女儿墙跳楼,非被告行为所致。且从老李发布遗言,到寻找老李、拨打120,整个过程仅约4分钟,不存在“消极不作为”的情形。
涉事物业公司辩称,首先老李系外包单位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关于李先生主张的公司存在“泄露建言”、“职场霸凌”、“拒绝救助”等过错,均与事实不符,公司方不存在过错。“涉事经理将老李反映的问题交办给主管核实,属于项目管理中的正常工作流程,不构成侵权法意义上的过错。且涉事主管对老李的批评是围绕工作纪律展开,属于受托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相关人员还表示,涉事管理人员没有侮辱、诽谤、打击报复老李的行为,老李的社会评价也并未降低。”(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庆苗苗) http://t.cn/AXOBRUx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