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遭强奸案闺蜜被认定为共犯#
山西运城一案引发热议。13岁被害人小敏,本信任闺蜜张某某。涉案男子找到张某某,打电话确认出租屋没有监控、核实房间号,得以实施性侵。事后张某某收取钱款,还叮嘱女孩删除聊天记录。目前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张某某被认定为强奸共犯一并起诉。很多人难以理解,没有直接施暴为何涉罪。法律上,为犯罪提供关键协助、创造作案条件,属于帮助犯,同样追责。
最令人寒心的,不是来自陌生人的伤害,而是身边“闺蜜”的出卖。她没有动手,却充当了加害者的帮凶,确认无监控、事后收钱、销毁证据,每一步都在为犯罪铺路。很多人误以为,不亲自实施侵害就不算犯罪。这个判决敲醒警钟:默许、配合、协助恶行,同样要承担刑责。同龄人之间的恶意往往更隐蔽,青少年交友的风险,远比很多家长想象的更大。 #微博视频号续航计划# http://t.cn/AXOrAS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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