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旺
26-09-23 05:33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13岁女孩被侵害,17岁“闺蜜”被认定为共犯移送起诉,这个定性我举双手赞成。据媒体报道,事发今年4月18日晚,这个所谓的闺蜜全程主动配合:提前确认酒店房间号、电话核实屋内没有监控、引导受害者前往指定地点,事后还收了钱,劝说受害者删除聊天记录、隐瞒实情。这叫闺蜜?这叫帮凶,是递刀子的人。

总有人拿“年少无知”当挡箭牌,可这套操作哪一步是无知?每一步都清醒得很。法律认定共犯,就是告诉所有人:年龄不是免罪符,朋友身份更不是遮羞布。

不过我也想追问一句:据网友反映,案件初期曾出现不予立案的争议,嫌疑人一度气焰嚣张,这些疑问同样需要一个公开的解答。别让追责只停在闺蜜身上,主犯的账、程序上的问号,都该一并查清。以官方发布为准。

#13岁女孩遭强奸案闺蜜被认定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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