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闻哥
26-09-23 16:43

#3人参加校招入职诈骗公司被判刑##3人校招进涉诈公司获刑拟起诉母校#

【校招进涉诈公司,学生获刑,学校该不该担责?】

安徽三名男子参加校招,进入涉诈公司,最终被判刑。如今,他们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拟起诉母校徽商职业学院索赔。

时间回到2017年,三人尚在合肥徽商职业学院读书。合肥柏鑫天诚商贸有限公司到校招聘,校方组织各班听宣讲会,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师哥师姐登台宣讲,还有老师说“这公司不错”。三人被录用,进入公司实习,每天的工作是拨打电话,拉人进“投资群”,到指定平台投资。2018年3月,该公司涉诈案发。三人被认定为从犯,分别被判四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承担退赃责任。出狱后,他们一直背负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

校方此前回应:纳入校招时曾到公司考察,未发现问题,后续实习跟踪也没发现异常。建议学生提起诉讼,会按法院判决执行。多年来也在积极处理,设法介绍工作、给予物质帮扶。

学生刚踏入社会,最需要的就是学校的引导和把关。 校招是什么?是学校替学生筛过的第一道门槛,是学生对母校最基本的信任。学校说“考察过”“没发现异常”,可一家涉诈公司,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进了校园,开了宣讲会,招走了学生。一句“没发现”,能抵消三个年轻人四到五年的刑期吗?

学校不尽职、不尽责,代价却由学生来扛。 21岁的学生,对社会毫无辨别力,他们信老师、信师哥师姐、信学校的安排。学校把公司请进来,老师亲口说“不错”,这本身就是一种背书。背书出了问题,一句“建议起诉”就完了?

当然,学生自身也有责任,违法就是违法,判刑不冤。 但责任的分担,不该只有学生一方。学校在校招审核、实习跟踪、风险提示上,到底尽了多少力?如果考察只是走马观花,跟踪只是走个形式,那“没发现异常”就不是免责的理由,而是失职的证据。

校招不是把学生送出去就完事,而是要把好关、负好责。 希望这起诉讼能给所有学校提个醒:你请进校园的每一家企业,都可能改变一个学生的一生。审核松一寸,学生就可能偏一丈。别让校招,成了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口陷阱。

#校招审核不能走过场##学校该为学生的信任负责# http://t.cn/AXOgEAaT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