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陈枫发文建议:胡锡进应当把千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移交《环球时报》。
理由是账号依托任职期间单位公共资源发展起来,如今已经退休,理应物归原主。
我个人很认同这个观点,如果账号是借助公共资源孵化出来的,就不该归个人长期占有,否则就有职务侵占的讨论空间。不过心里也有疑问,这个账号到底算个人号还是单位账号?公私账号的界定,确实值得好好探讨。
发布于 山东
法学界陈枫发文建议:胡锡进应当把千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移交《环球时报》。
理由是账号依托任职期间单位公共资源发展起来,如今已经退休,理应物归原主。
我个人很认同这个观点,如果账号是借助公共资源孵化出来的,就不该归个人长期占有,否则就有职务侵占的讨论空间。不过心里也有疑问,这个账号到底算个人号还是单位账号?公私账号的界定,确实值得好好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