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欣称公司拖欠全部演艺收入#】9月24日,短剧演员@郭宇欣er 针对经纪公司东阳心乐之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前一日发布的违约指控发文回应,否认对方是自己的独家代理公司。她表示,双方《经济合同》第2.3条明确约定,郭宇欣完全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履行相关业务。双方已明确约定,心乐之经济范围不含竖屏短剧、话剧,合同不涉及微短剧。签约一年多以来,竖屏短剧相关人员、宣传成本均由郭宇欣个人承担。她还称,自己现有的影视及商务资源并非公司对接,而是合作方主动联系再交由前经纪人处理后续事宜。
郭宇欣表示,部分演艺项目由心乐之对外签约,项目款项打入该公司账户,但至今仍然拖欠包含片酬、商务等项目分成在内的全部演艺收入。因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暂时不便披露更多细节。
郭宇欣提到,2026年初双方产生分歧后,她本人及第三方多次沟通,始终未能见到公司负责人。郭宇欣已于今年1月26日正式通知东阳心乐之解除《经纪合同》,并在2月2日向法院起诉并追讨被拖欠的演艺收入。郭宇欣在文末表示,一切以司法裁判结果为准,恳请公众理性看待、不要被不实信息误导,自己会继续专注作品。截至目前,心乐之方面暂未针对她的回应发布进一步声明。 http://t.cn/AXOs9Ts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