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欲取冷冻胚胎生育遭拒#】#丧偶女子要移植冷冻胚胎获法院支持# 张女士与丈夫李先生于2016年结婚。婚后,张女士多次自然流产,李先生被诊断为“继发不育”。2019年,两人来到北京某医院进行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助孕,并于当年3月、5月在该医院生殖中心促排卵,一共获卵5枚,受精3枚,成功冷冻3个胚胎。
2019年7月,李先生因脑干出血去世。不久后,张女士使用1枚冷冻胚胎生下一个女孩。几年后,张女士向医院表示想继续使用剩余的两枚冷冻胚胎完成生育,并表示自愿承担在移植胚胎、生育子女后承担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张女士的婆婆也明确支持张女士继续移植。
北京某医院表示,其具备移植能力。以“配偶死亡无法共同签字、涉及遗产继承利益、合同约定夫妻一方死亡可销毁胚胎”为由拒绝。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某医院继续提供胚胎移植医疗服务。
9月22日,张女士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已落判,法院判决某医院继续为张女士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医疗服务,相关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费部分由张女士承担。该案判决已生效。(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古月) http://t.cn/AXOspQ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