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期内落地的项目,就代表资源都是公司对接拿到的吗?
案件尚未判决,违约结论是司法判定,还是公司单方面认定?
经纪合同权责是双向的,贵司是否完整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义务?
艺人早已起诉追讨拖欠酬劳,案件未判决,违约结论可以由公司单方面认定吗?
艺人已经完成的演艺工作,对应的酬劳仅凭诉讼就可以全部暂停结算?
一边公开在社交平台发布案件争议,一边呼吁不要网络讨论,该如何理解?
发布于 浙江
合约期内落地的项目,就代表资源都是公司对接拿到的吗?
案件尚未判决,违约结论是司法判定,还是公司单方面认定?
经纪合同权责是双向的,贵司是否完整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义务?
艺人早已起诉追讨拖欠酬劳,案件未判决,违约结论可以由公司单方面认定吗?
艺人已经完成的演艺工作,对应的酬劳仅凭诉讼就可以全部暂停结算?
一边公开在社交平台发布案件争议,一边呼吁不要网络讨论,该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