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汕头公积金能用来装修交物业费了#】今天,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10月1日起,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自住住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最高提取2500元,年度额度不结转。职工及配偶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按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每套最高不超过18万元。申请提取的装修房产必须为住宅用途的自住住房,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性质房产不在提取范围内。
此外,申请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装修的自住住房购房时间需超过一年;
2、同一套住房因房屋产权转移申请提取的间隔时间不少于2年;
3、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为一次性提取,如该套住房本人已申请过装修提取,则不能再次提取;
4、申请提取时,装修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房产已出售或转让的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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