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的那事,迟迟不发是因为我已经说过多次。
这个东西是法学引发的,我瞄了一眼劳东燕对这个事情的评价
法学这块一直对接的是欧洲和日本,也学了不少美国的东西。不要老觉得某一个人如何如何,你翻翻网上能说得出来的法学家,基本上都是支持这个的,这是一个法学大环境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某个法学家的问题。
我不想去说美国的法学问题或者欧洲法学的问题,毕竟他们法学发展成什么样子,我只能看个乐子。中国社会环境和欧美截然不同,中国是有一整套:个人,家庭,单位,社会,国家的多层关系结构,这个结构根植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这和西方不一样。
社会学科一直有人奇思妙想,企图建立起类似于自然学科一样的“规律”,很可惜,从来没有成功过,别说法学了,经济学科都没搞出来,因为这本就不是同样的学科。
欧美社会产生的一整套社会解释理论,很多是通过法学教育,学术研究进入我国,没有经过中国的社会实践,造成了很大的问题。
劳东燕在抱怨“网络舆论环境的日益糟糕”,但是在引进他国法学理论对中国社会造成的冲击,法学家应当早就意识到,而不是等到出现了以后又反过来抱怨舆论环境糟糕,这个糟糕正是你造成的。
什么时候根植于我国本土的法学研究能够真的起来,这个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而不是通过不断地重复,抄袭国外的理论。
法学家应该是研究法学的,而不是翻译他国法学的。
如果要翻译,现在有AI,用不着你们这些“法学家”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