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潘宏虐狗纠纷终审判决#
网红训狗师因宠物犬“小宝”死亡纠纷发表不当言论,终审被判侵犯名誉权赔偿11119元,但判决一个月后置顶道歉仍未履行。
一、终审判决核心内容
案件性质:本案为名誉权纠纷,而非“虐狗”刑事判决。法院认定潘宏在粉丝群的侮辱性言论引发网络暴力,侵犯了狗主人李女士的名誉权。
判决结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置顶道歉、赔偿119元精神抚慰金的判令,并加判潘宏10日内赔偿李女士律师费、差旅费11000元,合计赔偿11119元。
庭审争议:潘宏曾辩称抖音账号“潘宏爱玩狗”非本人所有,但因账号已完成实名认证,该辩护当庭被驳回。
二、事件背景与纠纷起因
送训与死亡:2024年11月,李女士因萨摩耶“小宝”咬人将其送往潘宏的训狗基地。两个月后,“小宝”在基地内被一条罗威纳犬咬死,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网暴导火索:狗死亡后,潘宏在粉丝群发布语音,称李女士“不要狗了,要流量了,这个人太丑陋了”。该言论扩散后,大量粉丝通过私信、公开发帖对李女士持续谩骂侮辱,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
三、判决执行现状
赔款已到账:截至2026年9月26日,李女士确认已收到11119元赔偿款。
道歉未履行:法院判令的抖音账号置顶道歉义务,截至媒体报道时仍未兑现。与此同时,潘宏的账号矩阵已全面恢复更新,继续发布训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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