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仅退款不该成为情绪宣泄的工具#】#井柏然角色与真人应被理性区分# 9月25日,李荣浩在演唱会上用剧中角色名“Luke”称呼井柏然,并称其现实女友刘雯是“Luke生命中非常重要的女士”。部分剧粉因此“破防”,公开号召对18元的优酷视频《早春晴朗》VIP收官礼包发起“仅退款”申请。#早春晴朗剧粉 仅退款#
这不是消费维权,这是用经济施压来发泄情绪。
首先,这笔钱对应的服务已经完成交付。有媒体明确指出,这类购买的《早春晴朗》收官礼包,属于已经享受过的服务内容。也就是说,剧粉已经看完了内容、享受了服务,现在因为一句演唱会上的玩笑,就要把钱拿回来,本质上是以“退款”之名行“情感要挟”之实。把电商平台的售后规则搬进影视圈,不是因为权益受损,而是因为“不高兴”。
其次,从法律角度看,消费者确实拥有退款权,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在诚信原则的框架内。《民法典》第七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一百三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样要求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更明确指出,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民事权利的,应当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滥用正在伤害规则本身。2026年2月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承担“仅退款”责任。现实中,恶意“仅退款”的乱象已经催生了大量纠纷,有商家被“薅”到血本无归,有人靠恶意退款牟利被判诈骗罪。当“仅退款”从售后保障工具变成情绪宣泄手段,真正需要维权的消费者反而会面临更严苛的审核门槛,规则的滥用,最终伤害的是规则的公信力。
消费是消费,情绪是情绪。喜欢一部剧,可以为它付费、为它打call;不喜欢演员的现实生活,可以不关注、不讨论。但用退款来“惩罚”一个你曾经为之付费、并且已经享受完服务的作品,这不是维权,是把消费行为当成了情感绑架的工具。权利有边界,情绪有出口,但“仅退款”不该成为那个出口。(羊城晚报) http://t.cn/AXWbKyk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