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院
26-09-28 09:21 微博认证: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菏小法新闻播报##私家车拉货出事故商业险拒赔#【#私家车拉货出车祸能获赔吗#?】近日,江苏宜兴,驾驶人毛某驾驶老板谈某名下的家用小型客车左转时,与冯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致对方受伤,交警判定毛某全责。经查,该车本为家庭自用、已投保交强险与300万商业三者险,但车主谈某自2020年7月起就私自拆除车辆后排座椅,长期用来运送售货机货物,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大幅增加行车风险且未告知保险公司。

事发后,冯某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经审理,法院判定,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18.16万元,商业险依法免赔;因毛某系在向谈某提供劳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剩余1.8万余元损失由车主谈某自行承担。@南京零距离 http://t.cn/AXWLj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