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9-28 10:35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14岁少女遭强迫卖淫学业中断#她的一辈子,判了七年就了结了?14岁,被强奸,被强迫卖淫,诊断出创伤后应激障碍,十级伤残。中间人判了一年半、一年四个月,早就出来了。强奸她的傅某判了七年。而她,到现在还在治疗,学没上完,工作找不到,人生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按就是六年。

我看完这个案子,心里堵得慌。不是愤怒,是那种深深的无力感。

一个女孩被毁掉,只需要一个晚上。可她要花一辈子去消化。法律给了那些施暴者一个刑期,刑期满了,他们可以重新做人,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可小芳呢?她每一次转学,每一次面试被拒,每一次半夜惊醒,都是那件事的续集。法律判的是过去,她活的是现在。

让我难受的是,中间人只判了介绍卖淫罪。一个14岁的孩子,被强迫,被控制,这叫介绍卖淫?一年半,出来的时候,她连高中都没读完。这个代价,是不是太轻了?

还有赔偿。32万,再判3.4万。听起来不少,可对一个需要终身治疗、无法正常就业的人来说,这些钱能撑多久?心理治疗一次几百上千,康复周期以年计算,她因为伤残和疾病失去的劳动能力,又该怎么算?

法律让她一次次起诉,一次次揭开伤疤,就为了讨那点本该给她的救命钱。这本身就是二次伤害。

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懂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受害者需要的,不是一个一次性了结的判决,而是一个能让她活下去的支撑点。她的人生被偷走了,社会至少应该帮她找回来一点。可现在,她只能靠自己一次次打官司,求着别人为她的痛苦买单。

我们总说保护未成年人,可保护在哪儿?在她被带走的时候?在她被侵害的时候?还是在她需要治疗、需要上学、需要活下去的时候?如果只惩罚犯罪,不照顾受害者,那就成了只负责清算,不负责重建。

判七年,他出来还能活。判一年半,她们出来还能笑。#头部热点创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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