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修手机相册被翻看#【维修人员翻看客户手机相册被拘7天,律师:属偷窥隐私情节较重】#律师称私看相册15分钟属情节较重#近日,四川成都的陈先生将手机送到维修店,并把密码告诉了老板,1天后取回手机,他发现相册、文件、聊天等应用都有使用记录,其中相册使用时长达15分钟。担心隐私泄露,陈先生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后对维修店老板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700元。拘留结束后,老板被问及此前有没有类似行为时,他称“我不知道”“其实这个我也不懂”,并表示没有传输陈先生手机里的文件。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钦浩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案中的维修人员私自查看陈先生的相册,时长达15分钟,可以认定为偷窥他人隐私情节较重。至于是否外传、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不影响违法行为成立。
赵钦浩律师提醒,通讯录也属于公民个人隐私(个人信息)范畴,受法律保护。未经机主允许、超出合理权限,私自查看他人通讯录,同样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最常见的法律风险存在于“捡到他人遗失手机”的场景中。大家会觉得为了找到失主,查看手机通讯录或者相册是合理行为,但从法律层面,捡到手机不等于获得机主授权,私自翻看通讯录或照片,依然超出了寻找失主的合理必要范围。虽然一般情况下失主不会因为这种行为追究责任,但该行为的法律风险客观存在。捡到手机后,寻找失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利用锁屏界面的“紧急联系人”或“医疗急救卡”等合法渠道;接听失主亲友来电,告知位置;直接送交公安机关,由警方处理;发布失物招领。(大象新闻)#男子修手机发现相册被使用15分钟#http://t.cn/AXWtd2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