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网友说一句生存智慧:
凡是它们鼓励的都要反对,它们反对的都要抓紧做。
这句话其实不算特别对,我深入一下:
凡是明文鼓励的,凡是明文禁止的,都最好不要做。
真正值得做的,是那种模糊地带,灰色地带,不说好也不说不好的,佯装无事发生的。
比如双重国籍这个事,从法理上来说不正确,不应该。
但这个恰恰是在灰色模糊地带,据我所知绝大部分名人,有钱人,都在搞这件事。
搞这个就是两头吃,中外红利都享受了。
那种非法出境把国籍抛弃的人,才是真傻子。
我有一个泳池比喻,我认为是最适合社会生存的:
在泳池里老老实实的,从不撒尿,这个是万万不能的,这意味着你只能喝别人的尿。
站在泳池的台子上对着泳池撒尿也不行,很快就会进局子。
穿着泳裤在泳池里偷偷撒尿,没人知道。
这种偷偷撒尿的灰色事情,才是最应该大力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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