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刑事律师13738778655
26-09-30 08:17 微博认证: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波 法律博主

最气的那点:劳务派遣本来是个“备胎”。法律上说得很清楚,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比例不能超过用工总量10%。说白了,就是产假顶岗、旺季补人、短期项目凑手,干完就散。

可现实呢?工厂流水线、银行大厅、医院后勤、政务窗口、宽带装维……全是派遣工在顶主力。有企业派遣占比干到百分之六七十,正式工坐办公室,派遣工扛业务,“临时岗”一干十几年。同工同酬2008年就被写进 《劳动合同法》,2014年又划了10%红线,结果呢?法条很硬,落地很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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