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6-09-30 19:00 微博认证:九派新闻官方微博

#店铺称速效救心丸银葫芦是创意摆件#【#律师谈网店卖速效救心丸银葫芦摆件#:急救药品名称、标识不得随意用于商业售卖】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某电商平台一款足银葫芦挂件上刻着“速效救心丸”字样,商品亦以“速效救心丸葫芦”命名。其表示,装速效救心丸的容器通常是陶瓷材质,目的是方便患者遇到紧急情况摔碎取药,这家店卖的金属材质葫芦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能无法打开,已提交举报。截至发稿前,相关帖文点赞量超4万。9月29日,@九派新闻 财经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店铺客服,其称,该款商品为创意摆件,目前已经下架不售卖了,店铺方面此前并未充分评估可能对病患群体产生的误导,“抱歉,是我们考虑不周”。客服明确表示不会再上架,“我们都听取了建议,告知了老板,且店铺之前在直播中有说过不建议装药”。#速效救心丸银葫芦店铺致歉#

近年来,“速效救心丸”因网络语境中的玩梗属性,被做成抱枕、钥匙扣等各类文创周边。“速效救心丸”属于药品通用名,相关标识、包装能否随意拿来做成商品进行售卖?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郑政昊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急救药品名称、标识不得随意使用于非药品的商业售卖,属于法定限制范畴。将急救药品名称用于饰品销售,可能产生两种危害:一是消费者误购“药名”饰品后,可能误认为其具有急救功能,延误正规用药;二是“速效救心丸”作为国家批准的处方急救药品,其名称被商业滥用可能干扰药品管理秩序,造成混乱。

此外,商家有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的法定义务,使用“速效救心丸”这一具体药品名称作为商品标识,最容易产生的客观效果就是让消费者误认为该银葫芦就是“速效救心丸”药品本身,或误认为该商品与“速效救心丸”存在官方授权、联名等特殊关联,该宣传足以引起误解。该行为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关于“不得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平台对入驻商家亦负有资质核验义务,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或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可能将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本事件中,银饰商品本身不需要药品经营许可,但如果商品页面大量使用药品名称,平台在资质核验和日常管理中是否尽到合理注意,可能会成为争议焦点。http://t.cn/AXWag1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