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踹翻孕妇车赔800元不等于免责##司机踹翻孕妇车或构成寻衅滋事#】9月29日,湖南衡阳一名孕妇骑车在马路中间车道行驶,速度较慢。后方汽车闪灯提醒后,女子依旧慢速骑在中间车道,未靠边让行。后车司机找机会超车离开后,该孕妇在下一个路口追上并进行别车行为。司机情绪失控,下车猛地踹向女子的车,将车踹翻。据车主自述,事后其赔偿了女子800元。并表示衡阳市交警队已联系自己获取完整视频,将处理此事。对于该司机最后踹出这一脚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荔枝新闻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第一,法律明确规定,殴打伤害孕妇的,哪怕一脚主要踹在车上,只要导致孕妇受伤,就属于法律的加重情节;第二,可能从治安处罚升级为刑事犯罪,殴打孕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司法解释明确属于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若致孕妇轻伤以上,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第三,赔了800元不等于免责,赔偿解决的是民事问题,行政拘留和刑事责任不因私了而免除;第四,对方同样违法,但这不构成动手的理由,女子占道别车、绿灯刹车停车同样违法,该罚也得罚,但法律看的是谁违法谁担责,对方的错不能抵消你的错,你一旦动手,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嫌疑人。给大家一句忠告:对方违法,记得保存行车记录仪,事后报警,让执法机关处理。 http://t.cn/AXWo2H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