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言听行
26-10-01 09:47

#踹翻孕妇电动车当事司机发声#

这个事,很多律师一开口就是“司机打人不对”,这没错,动手肯定要担责。但这事儿不能和稀泥,必须一码归一码!
女方主道慢行、恶意别车、绿灯故意刹车拦路。这不仅是违章,这是赤裸裸的寻衅滋事!不能因为她是个孕妇,就投鼠忌器不敢管。如果“怀孕”能当免死金牌,那以后谁还敢开车上路?按这行为逻辑,报警交警来了也不敢管,因为其是孕妇,碰都不敢碰一下,硬生生把老实人逼上了绝路。
男方情绪失控,下车踹车当然不对。但问题的核心是,绝不能只罚动手的,放过挑事的!
如果只盯着男的,对女方的恶意拦车轻描淡写,这就是在向社会释放危险信号——“只要不动手,就可以在路上横行霸道”。到时候,真有人敢把你拦在路上一天,你除了憋着气,一点办法都没有。
法律保护弱者,但不该保护无赖。孕妇的身份,绝不是违法乱纪的挡箭牌!要我说,对孕妇的恶劣驾驶该扣分扣分、该罚款罚款,该追究治安责任就追究,等她哺乳期过了该拘留拘留。别让“谁弱谁有理”寒了守法者的心!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