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了头条文章:《上海朱桢诉宁波朱桢象山小海鲜案:一场输赢皆有流量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本案独特之处在于,无论后续法院判决哪一方胜诉,原、被告双方均收获巨大网络流量,形成罕见“双向涨流”传播现象。#朱桢[超话]#
1. 原告朱桢流量增益
• 诉讼发布后,朱桢发布多条短视频解读案件法律逻辑、科普姓名权益保护,澄清并非针对普通人同名,而是打击借同名混淆牟利的经营行为;
• “赔偿款全额捐赠”表态扭转舆论,塑造理性维权、兼顾公益的公众人物形象,直播间、短视频账号互动量、粉丝量显著上涨;
• 带动大众讨论明星姓名维权边界,强化其“懂法、理性”人设,商业口碑正向增值。
2. 被告海鲜店流量暴涨(短期红利) 老板娘发布诉苦短视频后,大量网友出于同情实体经济、反感“明星起诉普通人”心态专程到店打卡探店,线上团购、到店客流短期激增,门店免费获得全城级曝光,成为网红打卡店;但流量红利伴随负面争议,部分消费者打卡同时质疑店家刻意借舆论炒作。
3. 全网舆论撕裂两大阵营
• 支持原告派:法律应当保护公众人物商品化权益,放任商家借同名混淆会滋生大量蹭热度仿冒店铺,最终扰乱市场秩序;店家明知同名明星在上海有知名度,却长期不做区分,存在过错;
• 同情店家派:普通人拥有使用自己名字的基本权利,小微实体店生存艰难,明星高额索赔属于过度维权、打压实体经济;同名只是巧合,不应让普通人为明星名气让步。
http://t.cn/AXWO947J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