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四十年公寓续期或缴地价七成#这件事情很多人问,但是我觉得当真去分析是件比较傻的事情。道理很简单,你看看历史上是怎么样的?
我国第一次提出房产税是在03年,当时还叫物业税。2010年正式提出说要搞。现在是2026年,你看了那么多年各种方案的讨论,累不累?现在再出来房产税的讨论,你估计都懒得点进去。
现在商住续期也是一个道理,到期肯定要钱,但是不可能那么高。因为政策收钱的目标是收钱,而不是政府自己当房东。
而且这种消息放的现在看有副作用。因为各地的商住市场现在都滞销,卖不动。真要续期收钱,不可能只有上海补钱。选对比案例一般会选长沙,因为商住存量大。
长沙为了推商住销售,五年前就开始搞商住民水民电,来降低商住使用成本。税费补贴,信贷支持搞了一堆。前两年甚至还搞了一些地块把商住直接变更成70年产权的住宅。
商住卖不动,最痛苦的是谁?
一个全国性的续期问题,出了一个连在上海使用都困难的方案,还当真的去分析,是不是就会显得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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