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下地狱!
近日,长生生物“假疫苗”案二审宣判。 原董事长高俊芳被指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四罪并罚,获无期徒刑。 消息一出,舆论再度沸腾。高俊芳不服,继续申诉;而更多人也不服——无期徒刑,连死缓都不是,是不是太便宜她了? 以其之罪大恶极罄竹难书,如果地狱真的有18层,她绝对配得上逐层体验,永不出头。
长生生物,全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是中国疫苗行业的重要玩家。 它的狂犬疫苗市场占有率接近30%,按纯利润计算,赚钱能力一度被媒体形容为“超过茅台”。而其原董事长高俊芳更是在短短几年内达到身价数十亿,风头无两。
2018年,一名长生生物老员工举报:公司在生产狂犬病疫苗时,使用过期原液、二次浓缩原液配制半成品,造了6400余万支劣质疫苗。举众皆惊。 而相关部门在调查后发现,问题竟然还远不止狂犬疫苗。长生生物生产的25.26万支百白破疫苗,也全部不合格。 更令人愤怒的是,这批劣质百白破疫苗早在2017年就被立案调查,可转手它们又全部销往了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打进了25万名婴幼儿的体内。
除疫苗造假外,高俊芳还被认定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单位行贿等多项违法行为。一家疫苗巨头,从生产到销售,从质量到财务,几乎没有哪一条线是干净的。 2018年案发后,长生生物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罚款91亿元,股票退市,成为A股重大违法退市典型案例。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一审判决中,高俊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高俊芳不服上诉,近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但高俊芳方面仍表示不服,继续申诉。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那些罪大恶极者,往往也有着极厚的脸皮与极其坚定的害人利己心理。你永远不要指望他们因为内疚自责而主动认罪。
高俊芳假疫苗案,性质恶劣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受害面极广。
25万名婴幼儿接种了不合格百白破疫苗,6400余万支劣质狂犬疫苗流向市场,涉及全国多地。 第二,具备主观害人故意。
疫苗直接关系生命健康,造假行为突破的是公共安全的底线。使用过期原液、二次浓缩原液,不是疏忽,是主观故意。 第三,时间跨度长,与监管之间盘根错节牵涉颇深。
百白破疫苗2017年已被立案调查,却仍继续销售。这说明不只是企业黑心,监管环节也存在严重漏洞。 第四,后果难以完全量化。
劣质疫苗可能不会立刻致命,但对免疫效果、公众信任造成的伤害是长期的、难以逆转的。25万名婴幼儿的健康隐患,谁来买单? 第五,受害人群是婴幼儿。
对比其他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案件,主犯也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而此案涉及的是最脆弱的婴幼儿群体,公众情感上更难接受“无期徒刑”这个结果。 更恶劣的在于后续影响。 长生生物案倒逼了一系列制度变革。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疫苗管理法”,强化了疫苗全程电子追溯、批签发制度、飞行检查等。 资本市场同样受到震动。长生生物退市,成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典型案例,对上市公司治理和合规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制度可以补,信任难修。案件发生后,很多家长对国产疫苗产生疑虑,接种意愿一度下降。信任的重建,比罚款退市难得多,也需要长得多的时间。 无期徒刑是高俊芳罪有应得,但25万名婴幼儿的健康,谁来买单? 有的时候我甚至在想,因为高俊芳这种人,地狱的存在才有了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