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每日一题# #决战法考# 第46题答案
1.不支持。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只有在侵犯当事人人身权的情况下,国家机关才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强制拆迁行为并未侵犯当事人人身权,所以,不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不支持。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崔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与城管局强制拆除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国家赔偿构成要件,所以,不应赔偿崔某的医疗费。
【本题注意】:
第二问使用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个条款中的“因公民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作为理由,我觉得也是可以的。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