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玄竹
26-10-08 06:24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天津)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北方农村常见,老人去世地还在、新生儿和嫁进来媳妇分不到地,这合法吗?承包到期续30年依旧这样,是什么道理?

#玄竹说说[超话]#核心就是国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不是按人头分地。只要这一户家里还有成员在世,即便有人离世,这块承包地继续由本户家人耕种,村里不收回。只有整户所有人全部消亡,土地才会收归村集体。

嫁出去的女子,如果婆家那边没有分到承包地,娘家的地不能被收回;嫁入本村的媳妇、新生儿,就算是村集体成员,承包期内村里原则上不再重新分地。二轮承包到期,直接顺延再延长三十年,不打乱重分。

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村里预留的机动地、开垦新增土地、农户自愿交回的土地,可以用来给新增人口分配。只是很多村子没有这类储备土地,所以出现添人没地的现状。

简单区分: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可以享受村里分红福利,但不等于立刻分到承包地。这个政策目的是稳定土地关系,保障农民长期投入土地的积极性。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