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花岙岛圈占滩涂赶海收费引争议#
把全民共有的滩涂用围网一拦,想赶海挖蛤捡螺就要交 38 块钱,免费只留给不好玩的岸边!宁波花岙岛这一幕,戳中了所有人对于公共资源被商业化的愤怒。
10 月 3 日,游客在宁波象山花岙岛古樟沙滩拍下视频,滩涂核心赶海区域被围网围挡起来。想要进到滩涂泥地体验赶海,一人收费 38 元,不付费就只能待在岸边,体验不到赶海的核心乐趣,事件迅速引发全网热议。
面对质疑,景区给出解释:架设围网是出于安全管理,防范涨潮带来的溺水风险,同时运营赶海体验项目,岸边沙滩保持免费,不会强迫游客消费。
我看到官方的这套说法,但疑问并没有就此消失。如果只是做安全防护,警示标识、现场值守、潮汐播报,有这么多管理手段,为什么偏偏选择围网圈住最核心的滩涂,拿来做收费项目?
所谓的免费沙滩,剥离掉赶海这个最大游玩价值之后,剩下的不过是边角区域,这样的 “免费”,真的算是完整归还公众的公共权益吗?
今天我们回到法条本身,把大家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拆开讲清楚。依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体公众共同所有。只要是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带有排他性质的经营活动,必须取得海域使用权。
旅游娱乐类经营性用海,还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正规流程,不是搭一圈围网就可以拿来做生意。
这里要厘清一件事:安全管理是责任,不等于圈地收费的合法理由。
现在舆论有三个实打实的追问摆在台面上:第一,这片围网赶海项目,有没有拿到对应的海域使用权审批?第二,38 元一人的定价,物价依据在哪里?第三,这笔收费产生的收益,流向什么地方?
到目前为止,以上关键手续和信息,都没有对外公开披露。
我们不是一刀切反对文旅开发,景区提供增值服务合理收费无可厚非。但增值服务,不能建立在圈占原生公共资源的基础之上。
回看近年,类似事件并不少见,借管理名义把公共山川、海岸拿来商业化经营,屡屡激起舆论反弹。
花岙岛这场争议,本质就是一道边界考题:公共资源开发,盈利的底线,不能是剥夺普通人原本就享有的权利。
大海滩涂不属于某一个景区,它属于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管理的初衷该是守护公众安全,而不是划出一块地盘用来变现。
那么问题留给屏幕前的各位:如果缺少海域使用审批、缺少定价公示,这样的滩涂收费项目,你认为能够成立吗?面对这类 “伪免费” 文旅乱象,你觉得该从哪些环节堵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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