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以离婚为羞耻,就像流产、被背叛等等事情一样。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应该坦坦荡荡不加思考的离婚,很多离开也并非我们主动意愿,甚至自己更是受难的一方。我们真的需要看到更多更多走过的见证,需要看到一些挣扎的过程,一些我们信赖的支持体系对于我们在苦难中清晰真实不空洞的带领和陪伴。
不是只有“顺利”“成功”“幸福”才是见证,“走过去了”“被保守离开”,就是见证。当然,这个决定绝非草率做出,也一定需要某些条件,但需要什么条件?怎么界定?如何处理?这些谁来告诉我们呢?我们需要让更多在同样困境中的人看到被允许之下的可能性,看到苦难中光的辽阔,看到接纳实属为何。珍视婚姻的神圣,与承认某段婚姻关系需要结束,并不必然矛盾。我们不能只允许一个人讲述神如何保守她留下,也应该允许她讲述神如何陪伴她离开。#维斯嘚啵嘚#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