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实施制裁#
这种做法,属于本国保护主义。
在司法层面,老美搞了两套东西,一套是长臂管辖原则,一套是本国保护主义。
长臂管辖是主动出击,用来打击在境外侵犯美国公民和企业利益的行为的,本国保护主义是被动防御,用来防止在境外起诉美国公民和企业以及政府的行为的。
本质上属于美国利益优先。
在人类实现大同之前,这个世界属于弱肉强势,包括国家和国家之间,也是弱肉强食。法治,只对本国公民和企业有效,对外国则不一定。
包括执法,也是如此。
美国政府跑到国外去抓委内瑞拉总统,或者去境外做其他的一些执法行为,不会那么在意程序正义,也不会那么在意实体正义。所谓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只在本国境内有效,到了境外,则属于可选择的选项。#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