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内地女学生在澳门非法旅拍被捕#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澳门旅拍案件最值得关注的,不是“花400元请人拍照为什么会被查”,而是三个问题:游客身份能否从事有偿工作、雇用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澳门能否将特定旅拍业务限制为本地居民经营。
这里需要把现行法律、个案责任和未来拟议的新规分开分析,不能因为警方立案,就直接认定当事人已经构成犯罪。
一、摄影师为什么可能违法?
根据澳门现行的《禁止非法工作规章》(第17/2004号行政法规),非澳门居民在澳门从事自雇活动,原则上需要事先取得行政许可。即使没有固定雇主,也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提供有偿服务。
本案中,摄影师持旅客身份入境,收取每小时400元人民币的报酬,为他人提供旅拍服务。即使双方只是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只合作一次,也不能仅凭“私人约拍”就排除非法工作的可能性。
关键在于:她是否在澳门实际从事了需要许可、但未获许可的有偿活动,而不是她是否与摄影师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澳门政府也明确说明,非居民未经许可为自身利益从事活动,可能被罚款澳门币2万至5万元。
二、请摄影师的人为什么也可能违法?
很多人会认为:“我只是花钱请人帮忙拍照,又不是开公司,为什么也会违法?”
法律上需要区分两个问题:
提供服务的人是否违反非法工作或外地雇员管理规定。
聘用服务的人是否触犯有关非法雇用的规定。
根据澳门政府公布的第16/2021号法律相关规定,雇用不具备法律要求的工作文件的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两年徒刑;累犯的刑罚更重。
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案的雇用者本身也是持旅客身份入境的内地居民,而且双方是一次性约拍关系。因此,仍需根据具体法条、行为性质及案件证据,判断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
不能仅凭新闻中的“涉嫌”二字,就认定雇用者已经构成犯罪。 警方移送检察院,意味着案件进入后续司法处理程序,并不等于已经被法院定罪。
三、这属于劳动关系,还是普通服务合同?
这是本案中比较有意思的法律问题。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与独立提供服务的关系并不完全相同。判断时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安排,例如是否存在管理与从属关系、报酬如何计算、工作由谁安排等。
本案虽然表现为一次性约拍,但摄影师收取时薪,并实际到澳门提供服务。即使双方签订的是服务合同,甚至完全没有书面合同,也不能因此当然排除相关工作许可规定的适用。
换句话说,合同叫什么名字,不一定决定法律性质;实际做了什么,往往更重要。
四、澳门以后规定旅拍只能由澳门居民登记,合法吗?
报道提到,澳门政府计划修订相关制度,将热门旅游景点的有偿流动旅拍纳入监管,并拟将准照制度简化为登记制度,登记资格初步限定为澳门居民。
从法律角度,这涉及行政监管与就业政策之间的平衡。
一方面,澳门可以基于公共秩序、旅游景点管理和就业保护等目的,对特定经营活动设置合理的准入条件。
另一方面,如果把登记资格限定为澳门居民,也需要考虑相关限制是否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比例原则,以及如何处理不同类型的拍摄服务。
例如,长期在景点揽客、现场拍摄并即时收费,与游客提前预约摄影师、由摄影师提供一次性私人服务,在经营模式上存在差异。监管制度是否应当区别对待,需要结合最终立法文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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