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在浙江省内的各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广播也反复播放类似的内容:“智能辅助驾驶不等于全自动驾驶,不能完全代替人工观察和操作。请正确使用车辆辅助功能,全程规范安全驾车。”。服务区内也树了大量的宣传牌,宣传类似内容。
有些厂家,把智能辅助驾驶简称为“智驾”,夸大宣传,让一些驾驶员过度依赖辅助驾驶所导致的惨烈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已经到了非管不可的程度。
那些倒在血泊里的死人,太惨了。
直到2025年2月底,工信部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规范市场宣传行为。工信部企业在营销过程中不得将驾驶辅助系统暗示为完全自动驾驶,同时必须真实全面地提供车辆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和边界等信息。
到这时候,有些厂家有关“智驾”的牛皮,才不敢吹了。
就目前的法规来说,我国只批准了L2级别的智能驾驶辅助,还没有批准L3级别的智能驾驶。
说得简单一点,驾驶员是驾驶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使用智能辅助驾驶的时候,自己的手,眼,脑都不能闲着,如果车子开了智能辅助驾驶,出了事,还得自己负责。
L3级别的智能辅助驾驶,起码要达到这样:只要开了智能辅助驾驶,一旦出了交通事故,由厂家来赔偿经济责任。如果因为交通肇事罪负刑事责任时,有厂家的相关人员去坐牢,车主不用负责。当然,有些厂家会偷奸耍滑,在事故发生前1秒退出智能驾驶辅助,这种行为也要有相应的规范禁止。
如果哪个厂家敢做出上面的承诺,那就可以吹自家的智驾遥遥领先了,我百分之百支持。
否则,各位厂家的宣传人员,还是好好学习一下工信部的文件《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