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法律无罪不等于道德无责# |新京报微评】#楼上婚宴楼下百日宴漠视了他人感受#近日,有网友称一男子在贵州六盘水同一酒楼与一女子办婚宴,并与另一女子办孩子百日宴,一个楼下,一个楼上,引发重婚质疑。
据@新京报 报道,吴某某与孔某某已登记结婚,其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未登记,不构成重婚;双方有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如此恶俗剧情,恐怕连短视频都拍不出来。涉事男子此种行为,毫无体面和分寸,即便在法律层面无罪,也不等于道德无责。这样的安排,无论是否出自其本意,都把两位女性置于难堪境地,漠视了他人感受,也把家庭关系的矛盾直接摆在众人面前。
“奇葩”“丑陋”,网友的评价表明,如此荒诞的宴席,已然在挑战公众对婚姻忠诚、体面的基本期待。婚姻承载着承诺与责任,无论是组建家庭,还是处理过往情感、抚养子女,都应守住基本的分寸,保有同理心与敬畏心,否则,宴席办得再隆重,也只是践踏体面的闹剧。#新京报微评# http://t.cn/AXlXUyU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