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
26-10-13 17:07 微博认证:财经网官方微博

【#单位欠缴社保最高罚3倍# 11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明确:用人单位存在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情形,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处罚裁量划分为3档:

第一档:欠缴金额不足50万元;或欠缴金额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不足30%,处以欠缴金额1倍罚款。

第二档:欠缴金额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超过30%;或欠缴金额500万元以上,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不足30%,处以欠缴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第三档:欠缴金额500万元以上,且欠缴数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超过30%,处以欠缴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