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
原本奔赴泰国去拍戏,却惨遭诱骗转运到泰缅边境。手机被犯罪分子夺走,冒用他的身份信息办理了数万元网贷。直到侥幸回国之后,巨额债务凭空砸到了他头上。收入本就不稳定的他,不得已选择分期偿还,甚至还要向女友借钱周转,祸不单行,雪上加霜。
从法条上来说:依据《刑法》266条,若是可以证实贷款是遭胁迫、非本人意愿操作,受害者理论上不用承担还款义务。《民法典》也写明,受胁迫、欺诈订立的借贷,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合同。同时,如果网贷平台身份核验疏漏,平台也理应承担对应的责任。
可是冰冷的理论落到现实,门槛很高。想要免掉债务,就要拿出立案回执、被困证明等一系列证据。跨境诈骗取证本身就是一道巨大难关。
还有一个无奈的现实:很多受害人害怕征信受损,迫不得已只能先行垫付还款,之后再漫长地去追索维权。 http://t.cn/AXlX1Aj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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