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政策的核心变化为:社会保险费正式纳入 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 该事项位列裁量基准第30项,归类为违反税(费)款征收管理类。 逾期仍未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http://t.cn/AXlXeVMi

逐浪新闻
26-10-13 18:32 微博认证:楚天交通广播逐浪新闻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