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查倒查!网贷背后的“三问”:谁设计、谁批文、谁撑腰?
互联网借贷曾经是风口上的金融创新,从最初服务小微的设想,一步步演变成不少普通人的噩梦。大量爆雷的网贷平台,留下堆积如山的逾期债务、被掏空的家庭积蓄,无数借款人深陷高息、催收、套路贷的泥潭,很多出借人血本无归。网贷行业大规模清退之后,遗留的纠纷、资产处置、受害者维权还在持续。复盘这段行业起落,公众心底始终有三个叩问:这套商业模式是谁设计的?当初上线运营的相关批文是谁核发的?在乱象滋生的阶段,又是谁在为违规平台撑腰站台?这三问,不是为了全盘否定曾经的探索,而是厘清权责、压实追责,给受害群众一个交代,也给未来的金融监管划下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一问,谁设计?这里的设计,不只是写几行代码搭建网站、开发APP,而是整套商业与盈利模式的构思。
早期网贷的设想,原本是依托互联网打通资金供给和小微需求,绕开传统金融机构的门槛,服务民间小额资金融通。但在野蛮生长阶段,很多平台的底层设计从“金融中介”悄悄变了味。部分平台的设计者,目标从服务实体经济转向收割流量、赚取利差,甚至从一开始就埋下资金池、自融、虚构标的的隐患。平台运营方设计出层层包装的理财产品吸引出借人,再拆分出高息贷款产品放给借款人,配套暗藏违约金、服务费、砍头息的合同文本,再外包激进的催收团队处置逾期。
参与设计的主体十分复杂,有平台的创始团队、金融产品策划、技术开发人员,还有提供风控、催收、流量导流的第三方服务商。有些设计者从一开始就明白,这套模式的现金流很难长期维持,一旦新增资金跟不上兑付需求,爆雷就是必然结局。过去的很多判例已经证实,部分平台属于主观恶意的集资诈骗,从搭建之初,就是以非法占有资金为目标。区分“无心闯祸的创新试错”和“蓄意收割的犯罪设计”,是倒查的第一步,只有溯源到产品与商业模式的源头,才能分清市场自发的商业创新,还是蓄谋已久的金融犯罪。
第二问,谁批文?金融行业从来不是无门槛的自由领地,任何具备资金募集、借贷功能的业务,都应当纳入对应的监管框架。
在网贷行业爆发式增长的那几年,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业态,监管规则存在滞后,不同地区的准入口径、备案要求并不统一。有的地方对新兴金融业态持鼓励态度,平台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即可注册上线,部分地方还曾把互联网金融当作地方服务业、数字经济的扶持项目,给到园区落户、税收相关的配套政策。很多人容易混淆:工商注册是市场主体登记,不等于金融业务经营许可。但在行业野蛮扩张阶段,这种监管边界的模糊,被不少平台利用,拿着工商登记材料对外宣传拥有金融相关资质,对外释放合规的信号,吸引普通老百姓投入资金。
当行业风险集中暴露之后,监管开启专项整治、清退不合规平台,这也是补短板、纠偏的过程。倒查“批文”,核心不是简单追责当年的登记审批人员,而是厘清当年各个环节的权责:在监管空白期,哪些准入流程被简化,哪些风险提示被忽略,哪些资质的边界被刻意混淆。把审批、备案、登记各个环节的档案重新梳理,分清哪些是制度缺位带来的漏洞,哪些是履职不到位,哪些是违规放行,才能补齐新金融业态准入的制度短板,避免下一个类似“野蛮生长”的风口重复上演同类风险。
第三问,谁撑腰?在不少违规网贷平台的存续周期里,除了商业运营、登记注册,还能看到形形色色的“背书”。
这里的撑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地方招商推介、论坛站台,有的是第三方机构出具不实的评级、认证报告,还有少数公职人员、关联主体利用职权,为平台疏通关系、屏蔽投诉,甚至收受好处,对平台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流量平台、广告渠道,为了广告费,不加审核就推送网贷产品,把借贷广告铺到短视频、社交软件、线下墙面,放大了风险的传播范围。
在已经宣判的多起涉网贷贪腐、渎职案件中,就有监管、基层相关岗位人员被围猎,收受平台利益,隐瞒上报风险线索,干预投诉和核查,让本该被及时叫停的违规平台继续运营,不断扩大受害人群和涉案金额。还有一些地方出于短期的税收、就业考量,对辖区内风险初现的平台,选择缓处置、缓上报,错过了风险早发现、早压降的窗口期。这一类“撑腰”,不管是无心的宽松,还是利益绑定下的刻意庇护,都会放大金融乱象的伤害,让风险越滚越大,等到爆雷的时候,损失已经很难挽回。
严查倒查不等于否定对新金融业态的探索。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结合,本身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不能因为后期乱象,就把最初所有的实践一棍子打死。金融创新永远需要,但是创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脱离监管的笼子。倒查的价值,一是给已经遭受财产损失的受害者一个交代,对涉案的犯罪人员、渎职人员依法追责,全力追挽涉案资产;二是补制度漏洞,明确新金融业态从准入、日常监测到退出的全链条监管责任;三是树立警示,后续任何新的金融相关业务,都要权责清晰,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不能出现“出事之后无人认领责任”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