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读了齐格蒙特·鲍曼的《工作、消费主义和新穷人》。鲍曼在本书中主要讨论的是:现代社会从“生产者社会”转向“消费者社会”之后,贫困的含义发生了何种变化,以及社会应该如何应对。
在生产者社会里,占据核心位置的是“工作伦理”。一个体面、正常、有价值的人,首先应该是一个劳动者。工作不只是谋生手段,也是一种道德要求。努力工作意味着勤奋、自律、负责;相反,不工作则很容易与懒惰、不体面,甚至某种道德上的失败联系在一起——“除非是为了完成更多工作而蓄力,否则休息就是不体面的。”
到了消费者社会,社会的重心发生了变化。人们通过选择什么、消费什么、过怎样的生活来定义自己。相较于工作伦理的道德要求,消费社会更强调一种“消费美学”:你应该拥有欲望,懂得选择,并通过不断选择来塑造一个有吸引力的自我。
因为一段时间没有学习、工作或产出,就面临外界指责,或者自身感到羞愧、不安和自责,这种情况我想许多读者已经再熟悉不过,本文不再展开。这本书对我更有警醒意义的,是“消费美学”这个概念。
如果说“消费主义”是一种把持续消费、选择和更新视为获得幸福、建构身份和证明生活价值的重要方式的社会文化,我自认为一直对消费主义保持警惕。我警惕“买了这个东西,生活就会变得更好”这样的叙事,也警惕自己欲望的来处,会试图辨别它是真实存在的需求,是比较带来的焦虑,还是对即时愉悦的一时渴望。
但是,我即便逃脱了上述消费主义的部分陷阱,也没有跳脱出鲍曼的消费美学的框架,因为后者的重点并不只是持续消费,而是通过消费选择(不消费,也是一种选择)展示自己的“消费审美”,从而明确“我是谁”。我虽然不追求奢侈品,但是我同样把钱花在了旅游、体验、知识、健身上;我虽不用品牌定义自己,却也可能通过“我去过多少地方”“我读过多少书”“我拥有怎样的生活方式”来确认自己是谁。
消费美学对人的围剿几乎无处不在。一些看起来与消费主义对立的东西,也未必天然幸免。比如长期主义、极简主义、低物欲,都可能成为一种新的身份标签。当一个人强调自己物尽其用或常常实践断舍离时,这当然可能是真实的价值判断,但它也有可能悄悄变成另一种自我标榜:我不是普通消费者,我更加理性、克制、有判断力。也就是说,消费美学的重点并不在于消费多少,而在于我们是否不断通过消费选择来回答“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要消费选择仍然承担着这样的身份建构功能,它的逻辑就没有完全消失。
那当一个概念似乎可以批评所有人时,它的批判还有意义吗?作为一个“反思怪”,我究竟应该反思什么?
如果说更浅层的对消费主义批判,针对的是一些人通过消费展示财富与地位的优越,那么消费美学这个概念进一步揭示的是,人们通过消费选择展示自己消费审美的优越,甚至价值观的优越;比如,我隐隐暗示,自己比芸芸众生“更加理性、克制、有判断力”。
有自己的消费观当然无可厚非。问题并不在于有没有原则,而在于这些原则究竟是在帮助我们生活,还是已经开始承担证明“我是谁、我是怎样的人”的任务。更进一步说,一个人的自我认同,是否一定要如此依赖持续的自我证明?
消费美学和工作伦理在这个意义上对我们的规训并无二致。消费美学要求人通过选择说明“我是谁”;工作伦理则要求人通过工作、产出和成长证明“我有价值”。即使我不用物质证明自己,也可能转而用旅行、知识、审美、工作、自律或者成长来完成同样的证明。所以真正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我们如此习惯于不断寻找证据,来确认自己是一个值得认可的人;我们是否能够允许一个不需要不断证明自己的自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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