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几个建议:
1.设立法定平准基金:写入条例,明确触发条件(如沪深300跌破某估值分位、单月跌幅超X%)和退出规则,规则越机械,市场越信。
2.做空与量化规则,散户认为这是"制度性不公平",杀伤力比下跌本身大。暂停或严格限制。
3.造假赔偿先行垫付:财务造假公司退市,由先行赔付基金垫付散户损失,再向大股东追偿,终身追责。
4.减持:破发、破净、分红率低于30%的,控股股东一律不得减持;想减持可以,先注销式回购同等金额。
5.央企带头注销式回购:把市值管理纳入央企负责人考核,要求央企用真金白银回购注销,起表率作用。
6. 个人养老金和权益产品,税收优惠引导养老金买宽基ETF,让"越跌越买"的资金机械化进场。
7.上市公司增持或者回购,可以贴息,并且抵税,在系列专精特新等类的评选中类似,ESG一样,成为评价权重。
8.明确救市资金大盘低于多少点,不卖。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