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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15 20:56 微博认证:搜狐新闻官方微博

【老人将2套安置房及拆迁款赠与继子 起诉亲生女儿索要赡养费】10月14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的一栋民宅里,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法庭没有设在法院,而是搬到了当事人家中。原告周先生(化姓)与前妻育有一女,孩子8岁时前妻去世。后来, 周先生再婚两次,女儿由爷爷奶奶和两位姑妈抚养。如今,周先生年事已高,生病卧床,在敬老院养老,需要支付服务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开销较高。据周先生现在的老伴陈述,目前主要是她和儿子在照顾老人,负担过重,因此希望周先生的亲生闺女也能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原告方的诉求,被告方并不认同。被告周先生亲生女儿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提出, 被告8岁时,原告第一次再婚;10岁时,原告第二次再婚。婚后,原告长期未履行对被告的抚养、教育、照料义务,被告全程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日常起居、学习开销、成长照料均由爷爷奶奶及两位姑姑承担。此外,被告方还提出, 老人已将拆迁分得的房产与补偿款等,全部赠与了现任妻子刘女士带来的继子。被告的姑姑也出庭证实, 被告初中只上了半年,后来因经济困难辍学,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

女儿当场表示, 会尽可能增加陪伴时间,但自身家庭情况特殊、经济负担较重,确实难以承受过多赡养费用。在面对法官询问是否愿意撤诉时,周先生回答“撤”,但尚未签署撤诉协议,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更多详情请查看原文>>http://t.cn/AXlWVTKB http://t.cn/AXl0F2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