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6-10-15 22:25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多店明星肖像头套销量过万#【#律师解读售卖明星肖像头套涉嫌侵权#】近日,据四川威远县公安局公众号消息,一名小偷“脑洞大开”,戴着印有彭于晏的头套入室行窃,万万没想到,刚踏进房门,就被客厅摄像头直接“劝退”。威远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很快锁定嫌疑人张某,并于当晚8时在内江将其抓获。

嫌疑人从哪里买到了印有明星面容的头套?这类头套是否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

10月15日,@扬子晚报 记者搜索发现,电商平台上,售卖此类“人脸弹力网纱面罩”的商家不少,价格从4元到25元不等,多个热门店铺标注全网销量过万。商品评价中,有不少买家晒出了佩戴之后的样子:头套可以遮住面部特征,如果是在夜晚使用或戴上帽子,可以实现类似“易容”的效果。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表示,头套上的图案可根据顾客提供照片来定制,演员、歌手、体育明星、电影角色等均可。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认为,商家售卖印有彭于晏等明星肖像头套,已经构成肖像权侵权。商家页面标注“仅供搞怪娱乐”仅属于单方提示,不能免除肖像侵权的民事责任,该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无效。明星可起诉商家,要求下架商品、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头套图案存在丑化形象,还可能同时涉嫌侵害名誉权。

张永辉表示,买家佩戴头套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普通情况下商家不需要承担刑事连带责任。构成共同犯罪的前提是商家主观上明知或者事前共谋买家将头套用于违法犯罪,仍然向其出售;正常零售、不清楚买家犯罪意图,即便商品后续被用作作案工具,卖家也不用为盗窃等犯罪行为担责。(见习记者 鲁玥)#黄子韬谈妻子生理期细节被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