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耽于享乐、严刑苛法,天下起义蜂起。李斯多次进谏,惹胡亥不快。赵高又不断在二世面前构陷李斯,说李斯想谋反,还捏造李斯儿子李由(三川郡守)和义军私通。
胡亥下令把李斯下狱,交给赵高审讯,李斯熬不住酷刑,被迫承认谋反。但李斯自认有功,想上书自辩,申辩信全都被赵高扣下,根本送不到秦二世手里。赵高还安排人反复假扮使者复核,只要李斯翻供,就继续毒打。等到真的二世使者来核验时,李斯不敢再翻,维持了谋反口供。
对李斯最终的判决是:具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
具五刑:是秦的重刑,顺序为:黥(刺字),劓(割鼻),斩左右趾 ,笞杀(杖打), 枭首,最后在市集剁成肉酱;夷灭三族,即父族、母族、妻族。
临刑前,李斯回头对一同处死的次子说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我多想再和你,牵着黄狗,一起出上蔡东门去追野兔,还能做到吗? http://t.cn/R2WxX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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