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
26-10-16 20:40 微博认证: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5个城市群将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星星]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试点为期4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三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予以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群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