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przzeuaowv
26-10-17 10:45

#京城大师赛被曝裸检#追求公平,不等于手段可以无边界;民事契约自由,也不能凌驾于公民的身体权、隐私权之上。

1.JC不处罚≠行为合规,不能把JC的不介入,当成主办方的合法背书。

2.“不接受就可以解约”,听起来是双向选择,但这份选择权存在巨大瑕疵。法律明确,合同不能以放弃人格隐私作为履约前提。主办方当然有权选择合作对象,但不能将接受脱衣检查设置为合作门槛。解约是结果,可不能用解约作为筹码,逼迫他人接受超出合理限度的人身检查,这种条款本身就存在无效风险。

3.“不能接受就不要来”,嘉宾依靠赛事获得曝光、收入与行业资源,在行业生态之下,拒绝检查的代价不只是少参加一场比赛,可能还要背负作弊嫌疑、失去后续参赛机会。这种裹挟之下的事前告知,并不是真正无压力的自由选择。基本人格权利,不能简单用“你可以不来”一句话就剥夺。

4.部分嘉宾自愿甚至主动申请检查,个体同意不能推广为普遍规则,更不能强迫其他人跟随。很多人主动接受,是为自证清白,是为对抗作弊质疑的被动妥协,不是认可主办方有权设立这项规则。多数人的接纳,不能证明规则本身合法。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