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与探险,虽然故事的细节里有他爱的兔子、纸牌、时钟、糕点……但拼凑在一起,还是喜欢不起来,甚至对故事的终结也显得有些焦躁与介怀。在的印象里,童年的爱丽丝有两个,一个是献给爱丽丝的悠扬的钢琴曲,一个便是充满探索精神的大胆姑娘了。说实在的,小时候那会儿,我对这位爱丽丝小姐也提不起爱意,说到这个故事,我总有这一种不太舒适的拧巴感,到了成年后,找到了更为精准的形容词,“荒诞”恐怕是我对这个经典童话的总结。如同裹着一层蜜糖的酸苹果,第一口的甜,以及之后许多口的酸,加上不小心咬到果核的涩,混搭之下,实在融合不成一份童年的美好。至于“成年人“的深夜,随想之下,我不禁嗤笑,故事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我们这里全都是疯的”,有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魄!这个西方的《罗刹海市》啊,白兔总在赶时间,却不知去向何方;假海龟哭着学没用的课程;红心皇后用暴力掩盖恐惧……在仙境里,疯狂是常态,而清醒是异端。在现实中,人们习惯用规则麻痹自己:地铁里整齐的沉默、会议上标准的点头、朋友圈精心裁剪的幸福……直到某天,一个“疯子”大笑出声,戳穿了皇帝的新衣。我们害怕疯狂,或许是因为它太接近真相。就像爱丽丝发现“国王的王冠是纸糊的”那一刻,承认荒诞,比忍受荒诞更需要勇气。《飞越疯人院》里的麦克墨菲,他砸碎窗户的那一刻,疯的是窗外假装完好的世界!不如做个快乐的“疯子”吧,承认疯狂不是投降,而是夺回定义自己的权力。像爱丽丝最后对红心女王说的:“你们不过是一副扑克牌!”当规则失去威慑,疯狂便成了自由。我已经疯了,我开始清醒。矛盾的结合体,另一种形式的和谐。爱丽丝的历险,娱乐只是它的外衣,深沉才是它的本性,儿郎可以放一放,他的阅历大概只能以肤浅的“不喜欢”作为当下最合适的总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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