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发布
26-10-20 09:37 微博认证: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荆门城事# 【市总工会启动困难职工帮扶申报】市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作出安排,明确帮扶对象、帮扶标准、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所有申报须在11月13日前完成,逾期纳入下一年度帮扶。

帮扶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建档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或2倍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家庭收入计算办法为:(家里12个月总收入-12个月必须花的钱和意外花的钱)÷家里人口÷12≤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或2倍。

第二类为非建档困难职工: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受各类灾害、罹患重病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在帮扶标准方面,建档困难职工根据致困原因和资金保障情况,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项目,具体标准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非建档困难职工送温暖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3000元。

申报程序上,建档困难职工需经过职工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单位申报、数据比对、资金发放六个环节。基层工会应在收到职工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职工的家庭困难状况完成入户调查,确保情况真实。各地职工服务中心或总工会依托民政部门大数据查询系统,或者商请公安、不动产中心、市场监管等部门,同时提交省总工会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帮扶对象及建档类别。非建档困难职工送温暖仅需职工申请、审核公示、单位申报三个环节。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大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联系人:张莎莎,电话:2372484,邮箱:279808993@qq.com,地址:市工人文化宫一楼北侧职工互助保障服务窗口(龙泉大厦正对面)。(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