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披旭日旗中国留学生已被遣返#
这件事让我很气愤,但光生气没用,更该查漏补缺、防微杜渐。
第一,爱国主义教育还不够深入,一些精日、媚日思想对年轻人毒害不浅。喜欢别国流行文化没问题,文化交流也应鼓励,但若夹带私货、包藏祸心,就必须警惕和杜绝。
要多研究年轻人的喜好与想法,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年轻人提供引导方向和精神食粮。
只有自己的精神内核强大了,才不会在大是大非上犯错。
第二,法律惩处要跟上。德国等国对展示侵略标志有专门且严厉的刑事禁令,我国目前主要靠《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刑事入罪门槛高、针对性弱,尚无专门的“展示侵略标志罪”。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虽对宣扬、美化侵略的言论或图片音视频明确了处罚,但仍属行政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需同时触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等罪名且达到“情节严重”,单纯“披旗”较难直接入罪。《英雄烈士保护法》也有局限:它主要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把“展示旗帜”直接等同于“侵害特定英烈”存在解释空间。
补齐文化建设和法律规制的短板,才能杜绝此类行为。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