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听行凶男子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男子因幻听致邻居2死1伤被判死刑#10月20日上午,山东聊城男子因幻听行凶致邻居2死1伤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扬子晚报 记者从该案的幸存者刘现为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该案被告人刘某奇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被告人当庭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其考虑考虑。”刘现为告诉记者,他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据了解,该一审判决目前尚未正式生效。
据在案证据,刘某奇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月被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6年10月刑满释放。另据刘某奇的妻子、哥哥以及同村村民证言显示,刘某奇精神出现问题后,只要听见村里喇叭喊叫就会去闹事。
判决书中称,刘某奇辩解其没有预谋杀人,应将其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刘某奇在供述中还辩称,刘某华因听到他和吹喇叭的闹事骂他,“我没敢还嘴,很憋屈,回家后拿的刀。”辩护人认为,被害人一方先行动手打了刘某奇,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
法院认定,相关证据可以证实刘某华动手打了刘某奇。但刘某华动手打人系因他在为亲人置办周年忌日过程中,刘某奇主动挑起与演出人员的言语冲突在先,且刘某华的行为未对刘某奇的身体造成伤情,不宜认定被害方对本案的矛盾激化负有责任。且根据涉案监控视频、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刘现为的陈述等证据可知,在案发过程中不存在刘某奇特意回家拿刀的经过,能够认定刘某奇在与表演节目人员发生争执时即随身携带了涉案尖刀。(记者 徐韶达)http://t.cn/AXlkei4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