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娇姐
26-10-21 10:05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新疆某地的法院挺有意思,我们线上申请立个离婚案子,人家给我来电话了,提了很多吹毛求疵的问题,不细述。
说个我没听过的“毛病”,立案庭跟我要:原被告双方,在被告居住地社区做过调解的《证明》,说这是他们那里必须的程序。
诉前调解不稀奇,还一定得在被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调解,居委会还得给出个证明,写明调解失败了,法院才给立案?
民诉法里没有啊,还能这样创设立案条件吗?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