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几位前任至今都是朋友。以后会不会撕破脸,不敢保证,但我觉得能保持这样的关系,跟我几个特质是有关的。
首先,我不占别人便宜。恋爱时,经济上基本都是我付出更多,分手后也绝不会拿青春损失费说事。爱的时候心甘情愿,散的时候不算旧账。感情可以结束,但没必要变成债务纠纷。你要知道对很多人来说,钱比爱重要多了。[哈哈]
第二,我不把自己当受害者。对方再不好,也是我自己选的。不能爱的时候觉得自己慧眼识珠,分手了就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成年人最大的体面,是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第三,我没有太强的占有欲和执念。我能接受一个人不再爱我,也能接受他爱上别人。感情会变,人心也会变,没必要把曾经的承诺变成终身的枷锁。我觉得很多分手后的怨恨,并不是因为失去了爱情,而是无法接受自己不再被爱。于是非要争个对错,讨个说法,证明自己才是被辜负的那个人。
但想通了,其实也没什么可失去的。放下执念和嫉妒,不做恋人,依然可以做朋友。说白了,不过是少了性关系,少了是唯一的执念,又何必老死不相往来?
我拥有过,也允许失去。所以,还好[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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