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理发店死亡索赔46万家属发声#】#店员掐人中施救有瑕疵法院判不担责# 顾客理发时突发疾病死亡,店员“掐人中”施救反被索赔46万余元。今年1月5日,滕某前往新疆奎屯市一家美发屋理发,中途突然两次表示“我好难受”,随即仰面倒地。店员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110报警,并联系店主说明情况。等待救援期间,店员为滕某掐人中实施应急施救。店主赶到后,立刻就近联系诊所医护人员到店,为滕某开展心肺复苏并送医抢救,最终滕某因脑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抢救无效离世。#顾客突发疾病死亡店员施救被索赔46万#
滕某家属认为美发屋未等滕某适应室内外温差便为其洗头、店员未及时理会滕某的不适表述、采取掐人中的错误施救方式,遂将美发屋诉至奎屯市人民法院,索赔46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滕某倒地前状态平稳,突发晕厥倒地并非美发屋设施缺陷、环境隐患或管理疏漏导致。为顾客洗头属于正常合规的服务项目,且经滕某自愿配合完成,美发屋对滕某自身特殊体质及突发疾病风险不具备预见能力。事故发生后,店员与经营者已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针对家属提出的错误施救主张,法院指出,掐人中虽不属于专业规范的急救操作,但属于普通民众在紧急突发险情下的善意应急处置行为,不构成侵权过错。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滕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滕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近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治日报;编辑:小溪) http://t.cn/AXj4zxYG
